精炼矿物油

精炼矿物油

执行标准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33号


产品性状

本产品经深度加氢精炼而得,为无色、无异味、无荧光、透明的油状液体


产品特点

1、不含芳烃、非磺化值≥99%,对植物叶面无刺激性 。
2、碳数分布集中(C21-C24),碳数差≤8,安全性高,有效期长 。
3、粘度适中,在叶面上有良好的渗透性和附着性。
4、符合美国FDA认证、NSF认证。


行业应用

农药生产行业-农用矿物油的基础油。



注意事项

1、本产品详细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请参考MSDS。
2、产品存放时应放置阴凉处,防止水分、杂质。
3、包装规格为铁桶、IBC、液袋或专用槽车。